“小法庭”助力乡村振兴“大合唱”
发布时间: 2022-10-08 文章来源: 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:
自古涟漪佳绝地,如今又添新“枫景”。
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争创“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”中,深化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,优化人民法庭布局,优化队伍结构,优化专业化建设,以“一法庭一品牌”为抓手,打造三个以“n 1”(辖区类案审判 一项助力乡村振兴特色职能)为主要职能形式的人民法庭,在空港物流、生态金融、土地资源方面大力唱好乡村振兴曲、惠民爱民曲,让人民法庭在发挥优势中交出优异答卷。
空港物流法庭:“优 ”平台护企惠企
“我原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在手机上填了一些资料,没想到你们真来了,最让我意外的是,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把我的事情解决了!”这是当事人徐某在体验了陈师法庭“上门服务”后的有感而发,徐某是淮安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,是一起运输合同纠纷中的原告。
徐某委托涟水某快递公司运输商品300件至指定地点,而接收方只收到10件,丢失了整整290件。故徐某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,而快递公司拒不赔偿也不接受调解。
承办法官张兴鹏在现场查阅徐某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发现,承运方在托运货物时虽在货运单上记录保价价格,但单方记录保价价格及相关保价条款属于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,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。
张兴鹏以此为切入口当即向被告发出《司法建议书》,并释明被告有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。被告公司收到建议书后,及时组织研究并予以回复,并表示愿意配合调解。该案相关赔偿款项很快支付到位。
结案后,承办人依据《司法建议书》内容制作了《物流运输企业风险提示书》,并及时发放到辖区交通运输物流企业,切实有效降低该类企业经营风险。
据涟水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刘洋介绍,去年以来,涟水县聚焦“苦干新五年,冲刺百强县”的目标,加快“一地一港一区一城”建设,突出工业主导,坚持工业强县不动摇,推动工业经济总量和规模持续扩大、主导产业质态和效益加快提升。为全面服务发展大局,涟水法院把原来的梁岔法庭迁至陈师产业园集中区,并更名为陈师法庭,全力建成空港物流示范法庭,打造保障产业发展和“空铁水陆”综合枢纽建设的法治聚集点。
陈师法庭充分运用涟水法院微信公众号中“优 ”服务企业平台模块,企业只需在该模块中输入基本诉求,便可实现“企业网上下单、法官上门送法”的服务。
前不久,在该院组织的企业家座谈会上,十余家企业代表纷纷表示,陈师法庭不仅司法暖企形式紧跟时代发展,实在实用,入户调解、巡回审判、法治宣传等司法服务,也深受辖区企业欢迎。
生态金融法庭:“集约化解”提速增效
涟水县高沟镇是国家级重点乡镇,曾获中国乡镇企业亿元镇,辖区有今世缘酒业这样的龙头企业。与此同时,该镇涉及的金融借款案件较多,为用法治手段建立良好的生态金融环境,保障各类企业健康发展,涟水法院将全院的金融类案件集中到高沟法庭审理,着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生态金融法庭。
“没想到这么快案件就解决了,法院的效率真高!”拿到调解书的王某显得有些意外。
原来,王某因购买房屋,向银行借款45万元,后因王某未及时归还借款,银行遂向涟水法院提起诉讼。
高沟法庭受理该案后,全面梳理正在办理的同类型案件后,依托金融巡回法庭的优势,组织20个案件当事人开展类案集约化解行动,在承办人的努力下,仅用半天时间,所有案件双方当事人便达成调解协议,批量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据高沟法庭庭长介绍,此前,针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较多,金融纠纷占比较大且呈持续上升的态势,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,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,涟水法院党组经广泛调研,决定在中国银行涟水支行内设立金融巡回法庭,由高沟法庭集中办理金融案件。
2021年9月,金融巡回法庭正式成立,创建了集“诉前调解、立案、审判、保全、执行”为一体的诉讼服务模式,即金融案件起诉到法庭后,对还款意向高、还款能力强的借款人,法庭诉前就做足调解工作,力促达成诉前调解;对恶意转移资产、还款意向不明显的借款人,法庭则快立快审快结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法庭又开通财产快速处置通道,促进案件尽早执结。
为加大纠纷的调解力度,该院又在涟水县农村商业银行设立了金融纠纷集约化解中心,组建了由金融机构法务人员和高沟庭业务骨干组成的特邀调解团队,专门从事金融纠纷的调解;创建“债权追索节点前置”机制,贷款风险暴露之初,信贷员在主动催收借款的同时,特邀调解员就介入调解,通过讲解相关法律,力促达成调解协议,并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,促进纠纷实质化解。
“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液,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服务,生态金融法庭的打造,要治‘已病’,更要治‘未病’, 着力案内审判,也要注重风险提示、法律咨询等案外功夫,畅通乡村振兴的经济血脉。”该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王士贵这样说。
土地资源法庭:“四级联动”实质解纷
“我必须要告他们非法侵占我的土地,你们不要再白费心机了,你们的方案我不认可,我和你们没得谈!”村民王某说罢,“嘭”的一声关上门,把仲裁庭的调解员拒之门外。
大东镇村民王某因1998年为8亩土地承包权与村委会产生发生矛盾,近20年来,王某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,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。
2019年6月,王某无奈之下来到大东法庭准备与村委会打官司。法官何志强了解情况后,在讲清仲裁程序的基本情况后,王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选择了仲裁程序。
仲裁员多次上门与王某沟通,调解方案拿了好几个,可王某始终不满意,最后还是到法院打起了官司。
承办法官何志强在认真分析案情后,感觉要解决二十多年的积怨,仅凭法院一家之力,难度很大。于是,立即启动了“四级联动”调解机制,有合力就有战斗力,王某很快与村委会主要领导握手言和。当王某拿到9000元土地补偿款后自愿撤诉。
据涟水法院刘加翀专委介绍,前些年,由于众多的原因,越来越多的土地纠纷涌入法院,仅2017年就有52起,这些纠纷在到法院之前,不少经过了基层调解,但大多没有实质性解决问题,以致有些矛盾越来越激烈,引起了不少信访和上访。“四级联动”调解机制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。
大东法庭辖区是土地纠纷集中爆发区。涟水法院结合大东法庭辖区纠纷特点,以“土地资源”特色巡回法庭为依托,赋予其集中审理“土地资源”纠纷案件的任务,对接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,在大东人民法庭设立土地仲裁法庭,指导制定《涟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规范(试行)》,强化调裁诉无缝衔接,建立“土地资源”案件调解、仲裁、诉讼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,形成县、镇、村、组四级联动。
一项机制激活一泓春水。大东法庭真正做到了土地纠纷“咨询有人应、调解有人引、材料有人收、纠纷有人解”,增强了土地纠纷案件处置效果。
据涟水信访局副局长顾成山介绍,畅通土地资源纠纷化解机制以后,涟水县关于土地纠纷的信访大幅下降。